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一、分公司招投标需要总公司授权吗
首先,在一般的情况下,以分公司的名义去进行投标是无效的。因为你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法律责任。通常来说,分公司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且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中标后,跟甲方商议由分公司签订合同。另外,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但需获得总公司的授权。
二、建筑分公司可以直接投标吗?
如果你们没有单独注册分公司,那么一切投标中标签署行为,都被认为是总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所以不用总公司给授权委托书,资料盖章就必须用总公司公章(也就是章上不能带有什么类似项目部或者分公司后缀字样)或者总公司的授发的资料章,至于工程款,如果没有明确要求使用总公司所在地的公司账户走账,只是要求对公账户的话,用你们在分公司所在地开设的以总公司名称为户名的对公账户就可以的。如果注册了分公司,说明你们就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一切的投招标行为、资料提交、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都与你们分公司是直接关系,工程事务全由你们分公司办理,不用总公司授权,需要的时候只需要出具一下总共同意你们经营分公司的证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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