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 司 法 规 定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需 其 他 股 东 同 意 , 满 3 0 日 未 答 复 视 为 同 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因此,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是否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答复。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反对,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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