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辞职之后,员工的养老保险是先中止,但是劳动者可以进行养老保险的转移。而养老保险办理转移,需要当事人先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如果劳动者辞职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进行续接的,那么失业期间养老保险的费用就需要由自己承担,否则的话就会中断。
一、南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理资料
转出办理材料: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1)个人办理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2)委托办理提供: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2.办理转移单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统筹流动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入办理材料: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2.办理转入手续,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转移接续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附表》,原件1份
二、养老保险余额怎么转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社保转移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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