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逮捕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被逮捕的人进行讯问。如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逮捕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被逮捕的人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释 放 被 逮 捕 人 的 步 骤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首先,侦查人员需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这是为了确保被逮捕人能够确认自己的身份,并在逮捕过程中配合侦查工作。其次,侦查人员需要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在送看守所的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当将被逮捕人交至看守所,并办理好相关手续。这是为了确保被逮捕人的人身安全和后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侦查人员需要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在送看守所的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当将被逮捕人交至看守所,并办理好相关手续。这是为了确保被逮捕人的人身安全和后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释放被逮捕人的步骤包括: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侦查人员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侦查人员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这些步骤的实施,有助于确保被逮捕人的人身安全和后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逮捕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被逮捕的人进行讯问。在此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包括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这些步骤的实施,有助于确保被逮捕人的人身安全和后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
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全文9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