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遇到实际使用权的人怎么办
时间:2023-06-28 19:21:20 4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拆迁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原则上以产权证上实际产权人为补偿对象。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产权人是实际使用人,因合法事由而非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的,应该以实际使用人为补偿对象。

一、企业承租人拆迁有补偿权吗

企业作为被拆迁人时,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等;停产停业损失(实际经营损失,及可预期经营损失)和拆迁补偿费用(搬迁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但是如果企业并非建筑物所有权人,则对应的拆迁补偿对象不是企业。

二、买来的房子面积缩水怎么办?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是人生的重要决定之一。很多人房子买好了,住的时候一看面积凭空少了很多,对于现在“寸土寸金”的房价来说,面积缩水的确是一件很难让人接受的事情,少的面积就是少的钱啊!那么新房面积“缩水”是什么原因,除了规划变更、施工技术原因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对于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等概念的不同认识,比如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告诉你房子大小是100平米,产权证上也清清楚楚的写着100平,但是你拿到手的根本就没有100平,这个100平米,可不是实际使用面积,是指的建筑面积,其中还包括公摊面积。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该返还。第二,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三、拆迁房离婚时该怎么分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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