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公司可以签合同。签合同的标准:
1、分公司可以单独签订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在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一定权利,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在相应时间内追认。未在相应时间内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时间为一个月。
股份公司分立公司程序
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
2、表决通过分立的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在报纸进行公告;
6、办理工商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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