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警察本人或者警察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警察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
一、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几种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开庭可以申请哪些人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三、民事回避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回避的原因: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的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的后果: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