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坐牢。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侦查侦查,也就是你有没有犯罪还在查,你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个阶段公检法都只能称你涉嫌什么什么罪,只有到有罪判决下来,你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么罪。是否坐牢要取决于你是否犯罪,证据是否够定罪。
不管在刑事案件当中有没有监视居住的这个环节,证据不足是不可能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那如果证据一直不够完善的话,公安机关也不能无限期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同时,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之间来回切换其实也有损司法公正。
一、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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