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城乡医疗保险的方式如下:
1、参保人员可随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2、可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后地区选择宁波市,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可由参保人本人或亲友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手续。
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1.参保人原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原签订的委托银行代扣协议继续有效,参保人新参保的、新增或变更签订委托银行扣缴协议的可到相应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并从协议银行账号扣款;
2.参保人以现金形式缴费的,可到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凭居民身份证缴纳;
3.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或“宁波税务”APP后,选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费;
4.税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医保业务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设施等缴费渠道。原人社和医保部门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社区)代办点继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