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完成房屋交付之前,开发商需提前30天通知购房者进行验收。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购房者应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书。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此步骤,但开发商应遵守这一程序。
在购房者完成房屋交付之前,开发商需要在验收前提前30天通知购房者,具体要求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开发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验收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开发商通知购房者验收房屋要提前多久?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验收房屋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逾期未到,开发商应在通知书中说明原因,并与购房者协商解决。如果购房者逾期仍不前来,开发商有权推迟交付房屋。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还规定,购房者应在接到开发商通知后10日内进行验收。如果购房者对房屋质量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开发商书面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如果开发商在接到购房者书面验收申请后10日内未答复,则视为购房者认可房屋质量。
总之,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提前通知购房者验收房屋,并在购房者逾期未到时与购房者协商解决。购房者也有义务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进行验收,并对房屋质量有异议时向开发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购房者应在开发商通知的30天内完成房屋交付,否则开发商有权推迟交付房屋。同时,开发商有义务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购房者验收房屋,并在购房者逾期未到时与购房者协商解决。购房者也有义务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进行验收,并对房屋质量有异议时向开发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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