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建筑工程施工工期拖延后如何确定扣款比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只约定了拖延工期的扣款比例,没约定扣款的最大比例。工期拖延后如何确定扣款比例
律师回答:
实践中建设工程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为万分之几,没有明确约定的,若认为过高(可能超过损失的30%)可以请求法院适当降低。0.5%转换为万分之五十。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期拖延索赔事项有哪些
工期拖延索赔事项如下: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
工期索赔注意事项: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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