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2、因预期违约解除;
3、因迟延履行解除;
4、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两年未履行合同可以作废吗
两年未履行合同,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合同作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订购房合同后能退房吗
购房合同签订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包括:1、卖方不具备售房资格,买方不能取得房产证;2、房屋存在质量瑕疵;3、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不能过户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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