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建设项目安全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50人以上重伤、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急性工业中毒事故数也属于重伤范围。
具体的建设项目安全等级将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确定。如果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受害人也可以积极维权。建设工程安全等级划分的具体内容或建设工程安全等级事故后的处理,建议及时向法律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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