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按如下规定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通俗地说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的形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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