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是指在合同履行前,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提前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和预付款之间的差额。定金是一种担保,主要用于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是付款的一部分,二者可以根据约定相互转化。定金和罚金的区别。由于损害赔偿的性质,违约金的数额完全取决于受害方的损失,定金是一种债务担保。金额一经确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担保是指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提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诚信的法人作为第三方为买受人的付款提供担保。一旦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担保人应负责付款。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担保人应当是自愿的。担保人应与卖方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的内容和方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保证人的责任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其中,需要注意“代履行”与“连带责任”的区别。代理履行是指原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债务并赔偿损失时,才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并赔偿损失。连带责任是指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无论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债权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履行或者赔偿损失。以原债务变更或修改原债务合同,必须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担保人的合理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不能作为担保人,选定的担保人确实可以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即有必要对担保人进行信用调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是必不可少的。第三,抵押是指买受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依法优先受偿。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担保债权的数额和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权属、抵押日期。2明确抵押担保的范围:对原债权的赔偿,对因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的赔偿,以及实现抵押的费用(公证和诉讼费用)。
3。抵押期间,他人不得使用或者处分抵押物。第四,质押是指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转让给债权人,使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抵押时,债权人不占有抵押权人的抵押物,质权人占有抵押物;
2。抵押时,抵押人(债务人)收取抵押物的本息;质押时,债权人(质权人)收取抵押物的本息;
3。在抵押中,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物独立作出决定;
4。在抵押中,债权人因不占有抵押物而没有保管抵押物的义务,而在质押中,债权人有妥善保管抵押物的义务。(5)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保留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后返还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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