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原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变更:1。如果公司进行合并,公司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2. 如果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后的公司将享有和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公司转让原债权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变更:
1.如果公司进行合并,公司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2.如果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后的公司将享有和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合 并 或 分 立 如 何 变 更 债 权 债 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关于公司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需要注意以上法律规定。
公司转让原公司变更方式包括合并和分立。合并时,公司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分立后,分立后的公司将享有和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在分立前可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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