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是要担责的。房贷政策改变在法律上是并不归于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意图无法完成,而是有或许被认定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因对方违约而依法解除合同的,可要求对方承当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可抗力怎么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不可抗力应确认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租赁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三、房屋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2、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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