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黑龙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受理条件
1、制定了详细的转移计划。
2、与接收单位签署了接收合同且接收单位资质齐全。
3、与运输单位签署了接收合同且运输单位资质齐全。
三、黑龙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四、黑龙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省生态环境厅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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