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中,受害人身故,那么此时所包含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和护理费的支出,同时也会对此前因为误工而降低的经济收益进行赔偿;
其次,所谓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相加,其总金额将达到我国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年均工资的二十倍之高;
最后,对于那些在受害人生前曾遭到扶养且属于缺乏劳动力状况之人,我们还要承担起支付其生活费用的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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