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拆迁属于不可抗力,那么,房屋所有人就可直接援引该条款免责。当然,实践中,绝大多数当事人都没有在事先做出类似的约定,如果拆迁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反之,如果是一般的商事主体基于非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拆迁,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一、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吗
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国家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国家才能将其归还。
房屋拆迁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房屋的安全鉴定标准如下:
1、房屋的结构承载能力符合正常使用的标准,没有危险点存在;
2、房屋基本能满足正常居住,但是有个别的危险点;
3、已经是危房;
4、不能正常居住了。
综上所述,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国家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国家才能将其归还。
二、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有: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确定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应从以下三个方面:
1、不可抗力免除的责任仅限于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当然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并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内容,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为一般指自然灾害、社会非正常事件,以及政府干预等非合同当事人人为可控的因素。对于不可抗力的免责,并非免去所有责任,一般是免去违约责任,而且不是无条件免去所有违约责任。
三、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
永久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有: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2、已经过诉讼时效,消灭时效;3、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是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协议免责有事先免责和事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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