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8(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8(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林*科,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林*科组织书面审查和实地踏查,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出具《审核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林业局林*科自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林*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林*科组织书面审查和实地踏查,并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出具《审核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林*科自取。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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