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信息更改排号不一定会重排。增加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则须重新轮候,原排名作废,重新轮候的申请时间以变更受理时间为准。其他的信息变更经审核合格的,同意其信息变更后继续轮候。
一、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人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第(二)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第(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二、深圳公租房低保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公租房低保户能申请,申请家庭属于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在申请轮候时不用提交相关证明。低保户可以的申请廉租房,二个互不冲突。低保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并需要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相应的证明。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资料,经过初审-公示-审核-然后进行请廉房配租。
三、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重庆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租房申请材料;
2、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住房保障部门经过审核后,确定申请人符合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就将其列入公租房轮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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