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万新司法所接到某某居委会打来的电话,求助专职调解员到某某居委会帮忙调解一起关于赡养老人的纠纷。专职调解员一行三人立刻来到某某居委会司法工作室。
经了解,当事人张某月、张某奇为兄弟,二人的母亲83岁,每月享受退休金。2014年6月19日父亲去世,老大就把母亲接走了,可是7月4日又把母亲送回来了。现在母亲摔伤,老大却不尽心照顾,指责老二把母亲的退休金都拿走了。兄弟二人争执不下,产生赡养纠纷。
专职调解员对哥俩了解情况后说:赡养母亲是你们的义务,母亲没有退休金也得赡养。既然是赡养母亲,母亲的退休金就先放在一处存放,两家轮流赡养,一家一个月,到谁的月份,费用就由谁出。老大说:那母亲的退休金放在哪里呢?兄弟俩互不相信对方,放在谁那里都不放心。专职调解员说:你们选一个信任的人来管理存放退休金。二人商量后拨通二舅的电话,说明调解情况,决定由哥俩出钱赡养母亲,希望退休金由二舅保存管理。二舅表示同意,并劝导哥俩好好孝敬母亲。经过调解员耐心、机智地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达成协议,母亲的退休金由二舅管理保存,哥俩轮流赡养母亲,兄弟二人平摊日常开销。至此,事情终于圆满解决,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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