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数罪并罚需要看是不是犯了多个罪,一罪是不会数罪并罚的。
中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分为三种情况: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采取总和刑期以上,单位最高刑期以下处刑的方法合并计算;死刑、无期徒刑除外。
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采取先并后减的方法,即先按上述第1条的方法计算,然后减去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剩余的为还需要执行的刑期。
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采取先减后并的方法,即先将新的犯罪判处刑罚,将前罪剩余的刑期与新罪刑期按照第1条的方法合并计算。
一、数罪并罚的意思是什么
通常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及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对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之后,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通常情况下数罪并罚执行刑罚期限的规定,是在当地人民检查机构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了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并执行的刑期。
二、什么叫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果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的原则:
1、吸收原则。
2、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
3、并罚原则。
4、折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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