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此员工离职后,单位不再负有预扣预缴义务,离职员工个人的个税事务由其个人处理。
一、现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是不是都应该是按季征收
现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不是都按季征收。现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申报缴纳期限应根据其主管税务局规定办理,可以按月也可以按季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二、怎么计算工资扣税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当事人的工资薪金,减去五险一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然后乘以当事人适合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个税免征额是5000,也就说工资在五千元以下的公民免交个税。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三、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全文7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