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的,男方不能仅仅以此为由要求其退彩礼。
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彩礼一般是不用归还的,但是有下列情形的,离婚后男方是可以请求女方返还支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一、没有结婚证用退还彩礼吗
赠与彩礼的前提条件是缔结婚姻,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其属于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需要在扣除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后归还;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3、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彩礼归属于女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在什么时候可以返还呢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除此之外,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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