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不肯离婚就离不了婚吗
将“一方不同意离婚便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观点定义为错误并不妥当。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够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问题,而非协商解决。
根据国内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民申请离婚仅能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这两个方式中的其中之一作为可行手段。
倘若有任何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双方绝无可能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然而,这并不会阻碍寻求离婚者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但如若发现夫妻二人感情确实已濒临破裂的边缘,调解无效的话,即便一方仍然拒绝同意离婚,同样有权被认定为已符合法定离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订婚三金给了女方,领了结婚证离婚了能退回来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正常的离婚案例中,通常并无退还三金的要求。
若出现所规定的特定情境,例如双方并未履行结婚注册手续、虽然已进行注册但却未共同生活以及因此而陷入经济困境等状况时,则可考虑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彩礼争议案件屡见不鲜,尤其针对离婚后的彩礼是否应予退还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在部分地域,彩礼也被称为聘礼,具有严谨的针对性,仅限于男方在婚前向女方赠与特定数额的现金或物品,以表达其愿意缔结婚姻关系的真诚之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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