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社保并不属于应纳税项范畴,因此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员工从工资中所获得的实际收入如果低于个人所得税起点标准,他们就无需再缴纳任何形式的个人所得税。
这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所明确的。
在立法条款中,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收对象,包括工资、佣金、红利、租金等各类收入,均须按照该法律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缴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文4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