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承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承担;(2)上诉后撤诉的,由上诉人承担;(3)二审改判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外,还应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负担;(4)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两审诉讼费用;(五)经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提审的案件,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并依法改判的,应当共同改判诉讼费用。
民事上诉费用应该是多少
民事上诉费用是:
1、离婚案件每件收取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不另收费。其非财产案件每件收取5元至20元;
2、财产案件按争议财产的价格或金额收费;
3、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支付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证人的误工补贴和旅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承担的别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审判材料和法律文件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三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提前支付;
4、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起诉请求金额计算,请求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人民法院核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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