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追诉期限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3-16 10:01:52 1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保险追溯期是指自保险期间开始向前追溯约定的时间期间,投保人连续投保,追溯期可以连续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追溯期的起始日不应超过首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间起始日。追溯期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宽限期

人身保险合同规定宽限期条款,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投保人;另一方面是为了不使保险合同轻易失效,巩固保险人的已有业务。宽限期一般是30日或60日。有了宽限期,即使投保人未按约定的期限交付保费,但只要未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仍然继续有效。但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可以在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费。

二、保险能断交多久

(1)保险宽限期内

在保险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没有按时交保费,保险合同也继续有效,如果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要负责,不过事后投保人需要补交所欠保费。

(2)超过保险宽限期

超过为期60天的保险宽限期,如果被保人还没有交保费,保单也没有“使用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的益,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用负责。

但是投保人还是有机会申请保单复效的,一般会有为期2年的时间。虽然允许申请复效的时间比较长,但建议最好不要利用这个规定钻空子,因为申请复效的手续通常都比较复杂,而且之前欠的保费都要交齐,甚至有的时候保险公司要求增加复效条件。

三、保险合同的中止的定义是什么

1、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3、各国保险法均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期间患有保险人不能按条件承保的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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