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承兑指的是在汇票上经过付款人签章的行为。当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时,付款人就是承兑人。承兑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付款人成为汇票的承兑人,负有承兑的义务。对于卖方来说,承兑汇票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买方来说,承兑汇票可以利用远期付款方式,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承兑汇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承兑人不兑现,持票人可能无法收回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八十条 【汇票有关规定对本票的准用】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
本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三节 承兑 第四十四条 【承兑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三节 承兑 第三十八条 【承兑的定义】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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