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刑,上诉二审申请取保候审可以吗
在刑事审判流程中,即使已经进入到二审程序,当事人依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不过,实际操作过程中,在二审阶段被允许取保候审者较为罕见。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若被告人满足相应条件,二审法庭有权核准其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取保候审严重吗
在涉及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中,若情节轻微,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可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中的特殊法律措施。
具体来说,取保候审即在刑事审判程序进行期间,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他们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合适的担保人后,确保他们能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司法机关会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可行使此项权利。
例如,在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中,若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
在此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但若销售金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此时便无法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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