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亲不幸离世之后,他们生前所负债务的偿付责任,应依照具体情境予以明确。
倘若父母留下了一定数量的遗产,那就必须优先用以清偿这些未清偿的债务,余下的遗产份额方能依循遗嘱或法定继承的相关法理规定加以分配。
作为被指定为遗产传承者的继承人,其应付偿还的债务数额将以其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
例如,若继承人得以继承一笔市值达100万元的遗产,然而父母生前所负债务却高达80万元,那么这位继承人便需在他所继承的100万元遗产范围之内,负担起偿还这80万元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全文3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