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填报消费税申报表、附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手续的具体方法
1、进项税额的确认
发票认证是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网上认证。企业须自行扫描或人工录入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认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一旦确认成功则视为当月最终抵扣结果
将确认抵扣的进项发票,填报在附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包括以稽核比对相符需要本期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已确认的发票应在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2、开具发票的抄报税
每月1日无论您有没有领取或开具增值税发票,都要登录开票软件,在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系统自动“上报汇总”,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否则系统将锁死。将影响领取和开具发票,2日将已抄报的开票数据、其它开票收入以及未开票收入,填入附表(一)。
3、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每月2日按照先填报附表后再填主表的顺序填报申报表,主表中大部分栏目栏次数据可由已填写完的附表直接导入,无导入数据的栏次需要手工填写。
4、系统清零解锁
申报成功后,在征期内您需要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操作否则征期后将无法开票,且不能通过网络在线清卡。
二、缴纳汽车购置税需要哪些材料
1、确定纳税申报时间
纳税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填报《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到指定办税服务大厅车辆购置税申报窗口请购或到国税局网站下载、打印《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依填报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纸质报表或在税务局网站上直接填写申报表。
3、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填写好《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或采用网络远程预申报的方式,即通过国税网站填写《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网络远程预申报,再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
三、消费税的纳税人是谁?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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