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如何规定预付款?这个项目的预付款是多少?建设工程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当年建设工作量(包括水、电、暖、卫生等)的50%,但不低于30%。如果预制构件使用量大,工期在6个月以内,可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量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量大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工程预付款的扣除时间和方法。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退回或抵销的方式和比例,如:“在完成年度工程量总费用的XX%(以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每个月,扣除每月进度款的XX%。每年应扣除已完成工程量的XX%。”--为了通过担保的方式降低风险,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为使工程预付款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防止承包人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后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监督工程预付款的使用。例如,指定具体的审核方法或要求承包商提供采购材料的合同和发票。另外,如果工程预付款金额较大,双方也可以协商同意,承包人在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供银行保函。当然,承包商也可以要求业主出具付款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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