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确定后男方接孩子可以拒绝吗
离婚仅能改变夫妻之间的法定关系,但无法影响到母亲与其未成年子女、父亲与成年子女之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性当事人享有对子女的抚养监护之权,男性当事人则拥有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
若男性希望将子女带离原籍生活,应先与配偶方进行充分商讨,并得到对方的许可方可实施。
出于关心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虑,女性当事人亦需给予丈夫合理的时间和机会,让其参与到子女的日常生活当中,使得子女能够在完整且健全的家庭环境里茁壮成长。
针对可能出现的纷争问题,可交由调解机构、村庄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来进行协商调解,如无法解决,最终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一定要付抚养费吗
抚养职责乃责任所在,不可逃避。
若子女经由单方面抚养,则该抚养一方应承担全部或部份抚养费用。
关于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周期,须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自有公正之法院进行裁决。
父母亦可自行商定,由其中一方承担起对子女的直接抚养义务,同时负责经济上的全额付出。
但倘若实际情况显示,直接抚养人的抚养力难以确保满足子女基本生活需要,且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时,法院将不予认可此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全文7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