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一、判刑管制应该如何执行
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1、教育学习;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司法机关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的公共道德、法律知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律观念、道德素质和悔改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不少于8小时;
2、社区服务;
具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与司法机关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的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
3、按时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应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向司法机关当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并每三个月提交一次矫正总结。住宅变更、工作变更、重大家庭变更、接触对其矫正有不利影响的,应当立即报告。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内容及方法
培养教育的内容是党章和时事政治类。
方法主要是参加培训班和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一般为48个学时。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应当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应当选派一至两名思想水平比较高、有一定党内生活经验、对其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培养联系人的主要职责,一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二是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三是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期间,党组织应有计划地、系统地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规定的教育内容。学习的形式主要有建立'学理论、学党章'小组,定期组织学习;举行系列讲座,定期进行讲授;举办短期培训班,集中进行培训,以及有计划地组织自学,定期进行检查和交流。
三、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分规定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