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交通肇事罪所涉及的刑事责任程度与其所引发的事故严重性、肇事者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及是否存在逃逸行为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若肇事者能积极主动地向受害方进行赔偿,并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这将被视为肇事者具有悔过自新的诚意,进而可能对其刑事责任予以适当减轻。然而,能否成功获得谅解书,以及谅解书对于刑事责任程度的实际影响,均需视具体案情及法院的裁量结果而定。因此,谅解书的获取难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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