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编码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逢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全文4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