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及范围居民
办理条件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申办材料
1、开业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设备、设施、场地使用证明;
4、从业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资格证明;
5、公司章程;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7、资信证明。
办理程序
书面申请;决定受理后,由审核小组审查,作出审查意见;然后报市交通局审批
办理时限
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机构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所
承办科室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2-28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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