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村委会有权依法出租集体林地。村委会对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且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出租集体林地。
请问农村集体林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问:我父亲与村委会订立了为期20年的林地承包合同,他在林地上栽种了许多树。今年年初,父亲去世,但林地承包期还有12年,村委会通知我,要收回林地并进行重新发包。请问,林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答:林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林地承包投资期长,见效慢,收益期长的特点,如果不允许继承,会损害承包方的长期利益。
现在,村委会提出要终止合同并收回林地,是不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的。如果村委会要强行终止合同的话,你可以向本县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你基于合同期内的可得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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