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中的其他收入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企业所得税中的其他收入包含以下具体内容:
1.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2.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3.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适用范围广: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根据其性质和经营状况,适用不同的税率和税收政策。
2.税基广泛: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等。企业所得税不仅仅针对企业的净利润,还会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和成本。
3.税率分级: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利润的不同,采取分级税率制度。通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一般税率适用于企业的一般所得利润,而优惠税率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
4.其他。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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