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取值为10%。
核定征收率指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二、个人所得个税怎样计算
1、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5000的部分先扣减掉,扣减之后仍有剩余的,超出部分按照综合所得3%-45%,经营所得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属于利息、红利、股息等偶然所得的,按照比例税率20%一次性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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