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执行,例如,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该按一年进行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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