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按规则泊车,突然停止车辆,驾驭制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等。
根据《交通法》机动车驾驭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驭证的人驾驭的;
(三)驾驭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许驾驭证的;
(五)涂抹、假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驭证机动车驾驭员
(六)驾驭制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许穿越中心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则泊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作毛病、事端泊车后,不按规则运用灯火和设置正告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