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的永久性建筑。
层高:是指居室本层结构顶面至上一层结构顶面之间的距离。
共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用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用建筑面积。
不能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部位:
a、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
b、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c、住宅小区的配套用房。
d、穿过建筑物的公共通道。
e、物业管理用房。
房屋间距=本住宅高度(屋檐口至地面的垂直距离)/二栋住宅间的距离×100%
建筑容积率=小区内总建筑面积之和/小区总占地面积×100%(总建筑面积指小区内住宅、公共建筑、人防地下室面积总和)
绿地率=居住区绿地面积/居住区用地总面积×100%
绿化率=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居住区总面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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