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回国定居落户登记在哪办理
磻溪镇文魁路3-2号便民服务中心(农村信用社对面)
二、宁德回国定居落户登记申请条件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由本人到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三、宁德回国定居落户登记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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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闽公综〔2014〕447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七条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由本人持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第四十八条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办理申报户口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持《华侨来闽定居证》以及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华侨来闽定居证》自签发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办理申报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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