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微信聊天模棱两可的法律证据,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种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以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并非个案。
目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推断在线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作为判决的证据。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记录。
证据必须核实属实,才能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
聊天暧昧法律上算是出轨证据吗
聊天暧昧法律上不可以作为出轨证据。聊天记录的来源要合法,在提起诉讼时尽量用自己手机里与对方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如果能合法取得对方手机,调取聊天记录的也可以。
法律上出轨的证据,具体如下: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2、保证书或悔过书;
3、照片;
4、录像;
5、录音等。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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