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合格投标人: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在上海地区有类似项目业绩(100万元以上{含})三家以上(含三家)单位,以合同原件为准。参加投标的厂家必须是投标、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3)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货物定义: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
二、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任何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2)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将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三、投标有效期
(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名称:财务手动密集架
规格:2866mm*600mm*2300mm
数量:11列*2组
名称:文书手动密集架
规格:2866mm*600mm*2300mm
数量:11列*1组
二、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轨道
设备配置:轨道座、轨道
材料规格:3.00mm、20*20mm
技术参数:热轧钢板、实心方钢
采用标准:GB711、GB699
材料要求:宝钢、武钢、鞍钢、马钢
设备名称:底盘
设备配置:底梁、轴承档、夹紧块
材料规格:3.00mm
技术参数:热轧钢板
采用标准:GB711
材料要求:宝钢、武钢、鞍钢、马钢
设备名称:架体
设备配置:立柱、搁板、挂板
材料规格:1.5mm、1.0mm、1.0mm
技术参数:冷轧钢板
采用标准:GB710
材料要求:宝钢、武钢、鞍钢、马钢
设备名称:门面
设备配置:门框、门板、门锁、定位模块
材料规格:1.0mm、1.0mm、豪华锁、ABS
技术参数:冷轧钢板、冷轧钢板、拉扣式、注塑件
采用标准:GB710、GB710
材料要求:宝钢、武钢、鞍钢、马钢
第三部分评分标准
一、具体要求
1、基本原则
(1)分区管理
整个库房分为三大区域,分别是声像与实物区及纸质区。声像和实物区域,靠近外面北处立柱的一列设置为固定列,是将防磁柜嵌入到密集架中,用于存放声像藏品。南面最外一列是货物密集架,用于存放大件的实物。对于非常规尺寸的声像类藏品,需要专门设计大小,以方便存放。纸质区域密集架要双面相通,节与节之间相通,层高可调节。
(2)统一布局
尽管实行分区管理,但是三大区域的密集架需在外观上保持一致,如颜色、材料、设计风格等。声像与实物放置在两个区域,应该做到既合理存放、充分利用空间又美观、协调。
(3)人工化
密集架需人工化,做到快速有效地查询到所需档案,并准确定位、手动自由移动,方便工作人员取放。
(4)个性化
正泰档案馆建筑面积约356.1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285平方米,高度较高。馆藏总量不大,但种类繁多。密集架应根据库存特点,充分利用高度优势,做到最个性化及最适合本档案馆藏特点。
(5)安全性
包括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库房安全。密集架需设计人性化。登高梯高度适中,台阶式,底部装有滑轮,推动灵活,有刹车,刹车后人站在上面工作时横行、纵向都不得产生位移;有防倒措施,人站在上面工作时梯子前后左右方向都不能倾倒,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6)可扩展性
手动密集架除了满足目前库房需求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后期库房的增量,在设计时作出合理考虑。
2、库房基本布局
密集架招标区域分为A、B、C、D、E、F六个区,A、C区存放会计档案(凭证、报表),B区存放文书类档案(党群工作、行政工作、经营管理、生产技术),D区用于科技类档案(基建、设备、科研),E区实物档案(奖牌、证书),F区声像档案(光盘、磁盘、录影带),其中E区、F区位于办公区两侧。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规定产品的配臵、数量、价格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具有乙方自有品牌且符合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含服务),并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
规定质量及技术标准
1、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4、乙方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技术的承诺作为本合同标的物验收的依据。
规定产品包装
1、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免费更换或补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两个侧面有中文标记“勿倒臵”、“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运输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运输。
3、下列资料须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
(1)装箱单
(2)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
规定检验及验收
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检验及验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货物运抵现场及安装的检验:甲方或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将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及验收,包括有可能进行的构成货物的部件抽样破坏性检验,甲方将不承担与进行破坏性检验(包括已破坏货物的部件)相关的一切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验收时按合同货物的整体调试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有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调换或退货。同时甲方将扩大抽样数量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全部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对甲方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相关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复检。
规定安装时间及地点
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且须将所有合同货物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安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合路855号1号楼。
规定货款结算
1、经双方协商,货款的支付方式为:30%:30%:30%:10%。
2、合同签署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3、乙方货物进入甲方指定场地开始安装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付30%合同货款;乙方安装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再付30%合同货款;剩余10%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验收合格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及纠纷的前提下予以付清。
规定售后服务
1、合同货物保修期为年,且年内非人为有意损坏实行包修、包换,时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货物发生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的售后服务点须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赶到现场修理、更换部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8小时后没有响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合同货物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维修服务,乙方须以不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配件价格向甲方提供零备件。
4、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规定追加产品的处理
在合同签定起的一年时间内,甲方有权对合同中所列的货物及服务予以增加(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但不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作任何改变。
规定违约责任
1、货物安装完毕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须支付未交付货物部分货款的5‰作为赔偿,赔偿费用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延期赔偿额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5%。如超过安装期15日还未能全部安装完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向乙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5%。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超过一天按未交付货款部分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5%。
4、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安装调试完毕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退货、延期支付资金且无须罚款者可不受上述1、2、3款约束。
规定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洪水、地震、台风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另一方书面通知,双方协商解决。
规定其他约定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其间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甲方的条款为准。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列货物进行分包。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本合同所列货物进行分包。
规定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规定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第五部分投标格式文件
一、投标报价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品名(对应《货物需求一览表》顺序)
总价
注:
1、交货安装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日。
2、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
二、投标明细
分包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元
原产地及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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