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司法解释二条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为目的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二,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详细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三,民间借贷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的4倍计算。
民 间 借 贷 合 同 无 效 情 形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涉及到以下情形,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1.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涉及到以上情形之一,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全文9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